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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现象调查

2009-04-22性与社会 来源:全民健康网


  面对这种情况,大学生自己应该有更多冷静的思考,切不可盲目,要尽快让自己成熟起来,应在事前有较充分全面的考虑,出现意外怀孕或恋爱失败的情况应冷静处理,切不可做出过激行为;学校和家庭方面应给予大学生更多的心理和生理指导,给与他们正确的导向;而社会方面应给予更多的理解,应反省不良性文化在社会上普遍传播给大学生的不良导向,而不应成为悲剧的促成者。

  作为一个特殊群体,大学生因其特殊的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,使其在恋爱过程中呈现特殊的问题,近几年这方面的引导还远达不到需求,而大学生自己在这方面的认识也更多地偏于感性,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
  花需依时而开,青春的花,更应适时而开,才会在花开烂漫后结出香甜的果实。

  (感谢李卓凌 鲁国秀等调查小组)

  链 接:

  部分高校规定

  复旦大学:

  更改非婚性行为处罚

  对于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学生的处分,复旦大学原条例中的规定是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;与两名以上异性发生非婚性行为的,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”。新条例改为“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,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;参与卖淫、嫖娼活动的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”。新规定还删除了“未婚先孕或婚外性行为造成怀孕的,给予双方当事人留校察看处分”的条款。

  对于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的学生,原规定为:“给予双方当事人记过处分;多名**混居或非法同居的,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”。在新条例中,处分被改为“严重警告以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”,删除了“开除学籍和退学”这一表达。

  西南民族大学:

  结婚怀孕不再禁

  西南民大新《规定》中,将“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,作退学处理”这一内容被取消。

  对学**女同居,新《规定》第二十一条:“在学生集体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集体宿舍留宿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”。王鹏飞说:“中华民族毕竟是传统的民族,集体宿舍留宿异性是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,大学生更不行,其他高校对此处理也几乎完全一样。”

  上海师范大学:

  修改“留宿异性”处分

  新出台的校规中,将原来的“在异性寝室留宿或留宿异性,违纪双方均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”,改为“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”,并写明“对他人异性留宿不劝阻不报告者,给予警告以上(含警告)处分”。

  南京师范大学:

  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

  南京师范大学的旧规定中提到:“学生从事三陪活动、非法同居、婚前性行为将给予勒令退学”。而在新校规中,这一条被“在**交往中行为不当,严重违反社会公德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”的规定代替了。

  苏州大学:

  女大学生可休产假

  已婚女大学生因生育需要休假者,必须由本人填写休学审批表,并提交有关证明,经院(系)主管领导审核,主管部门批准,可办理休学手续。休产假的学生在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后,学校继续保留其学籍。不过休学期间,其不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。休学期满后,一般于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,经复查合格方可复学。

  重庆师范大学:

  大学生一夜情将被开除

  《管理规定》做出“发现当三陪、当二奶、当二爷、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”的明确规定。据悉,这是根据遵守重庆市教委《高等学校制定和修改学生管理制度》中第42条“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损社会公德”的精神修订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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